一、离婚男方的拆迁房女方能分吗
1.若拆迁房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拆迁安置,安置房产权仅登记男方一方,女方通常无法分得。因其属于男方婚前财产,婚后拆迁不改变其性质。
2.倘若拆迁安置政策考虑夫妻共同利益,如按人口安置补偿,女方则可能有权分得相应部分。此情况下,女方利益得到一定保障。
3.要是拆迁房是婚后共同财产购置或建造,女方一般可要求分割。因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,以体现公平原则。总之,需综合多方面具体情况来确定女方能否分得拆迁房。
二、离婚女方的婚前房产男方有权分割吗
一般情况下,女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,男方无权在离婚时分割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但存在特殊情形,若女方在婚后将男方名字加在房产证上,这可视为女方对男方的赠与,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男方有权分割。还有,如果婚后双方对该房产有共同还贷行为,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,男方可主张一定补偿。
总之,通常婚前房产归女方个人,但具体还需结合房产实际情况判断。
三、离婚女方的宅基地男方有权分割吗
一般情况下,离婚时男方是否有权分割女方的宅基地需分情况判断。
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,夫妻双方只有使用权。若宅基地是以女方名义申请,且女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仅男方不是,那么男方通常无权分割宅基地使用权。
如果该宅基地是夫妻双方婚后以家庭共同名义申请取得,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,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使用权益。离婚时,男方可能有权就宅基地的使用权益进行分割。不过在实践中,宅基地不能单独分割,往往会结合地上房屋等情况处理。若地上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可对房屋进行分割,间接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益。